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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选规范化管理办法

时间:2013-03-25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量:

    为加强我院党建工作,使我院推优入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班在学生党支部和团支部的组织领导下,根据条件严格推选。 

    二、每次推选名额为本班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的 12% 。 

    三、请各班团支部和党小组充分利用每次推选机会,教育引导大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对入学前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若推优材料齐全,则由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各班级推选入党积极分子时,此部分学生不占比例。

    五、对于大四学生,原则上不推选入党积极分子。

    六、推选条件:

    1、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是共青团员。

    2、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 推选时参考上一学期成绩。

    3、所在宿舍卫生良好,达到卫生达标标准。 

    4、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群众基础好,作风严谨,言行文明,能体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5、能配合班委工作,积极参加校院系各级活动,工作积极,尽职尽责,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能为集体做出一定贡献。

    6、一年内无旷课,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无通报批评。

    七、注意事项:

    各团支部应当在5月底、10月底前完成入党积极分子的选举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交本班入党联系人,再由入党联系人交学生党支部。

    上交的材料包括:

    1、本次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需由班主任签字

    2、团员大会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各候选人的得票记录;团支部的推选结果;团支部对候选人的民主评议意见,会议记录上必须有团支部书记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