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江西财经大学第三批住房补贴发放情况公示
时间:2012-09-29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阅读量:
我校职工第三批住房补贴申请和初审工作结束,现就第三批住房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请各单位单位务必将公示的有关精神通知到全体教工,如有差错,请于2012年10月20日前向校产处房产管理科反映。
相关说明:
一、2009年1月1日以后职务、职称晋升,按规定需增加住房补贴的面积未达标职工和无房职工(含已通过省人保厅备案的人事代理人员)。
1、住房面积标准:初级职工76?O,科级、中级98?O,处级、副高112?O,正高140?O。
2、无房职工月补贴标准:初级职工280元,中级340元,副高400元,正高460元;副科(含高级工)315元,正科(含技师)350元,副处385元,正处420元。
3、已在省人保厅备案的人事代理人员自备案日起计发住房补贴。
二、2009年1月1日后新录用、调入职工的住房补贴:
1、无房职工的按月补贴从进入驻昌省直单位之后的次月开始发放;如果调入当月就开始发放工资的,从进入当月开始计发。
2、面积未达标职工进入驻昌省直单位并且职务职称晋升的,可以发放新职务与原职务之间的差面积补贴。例:李某在原单位为科员,房改房面积为50平方米,2009年6月调入省直单位,仍为科员,则差面积(76-50=26平方米)补贴不予发放。2011年5月晋升为副科,则可以发放晋升之后的差面积(98-76=22平方米)补贴。
三、按学校规定,与学校人事处签定了人事代理协议而又未在人保厅备案的人员,以及其他按政策应享受住房补贴而省财政不负担的特殊情况的人员,请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我处,以便统一提交学校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83816194
江西财经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小组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