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对《江西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进行补充规定的通知
时间:2012-11-02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阅读量:
校属各单位:
经
1.如获得推免资格学生要求放弃所获推免资格,应在规定时间内(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前三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送校推免工作小组办公室,确认其放弃推免资格,进行递补工作。
2.递补学生由放弃推免资格学生所属学院推荐,应严格按照综合成绩高低在未获推免资格候选人中顺次产生。
3.如放弃推免资格学生所属学院无其他推免候选人,则推免指标由研究生部根据具体情况重新分配。
4.已获推免资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放弃推免资格者不得参加当年就业派遣,不能获得就业报到证,就业方案按升学处理。
5.超过规定时间放弃推免资格者,其所在学院次年推免指标按1:1比例扣减。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