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5 2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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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江西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江西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严格按《江西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复试对象
学院招生指标41人,扣除推免生14人,拟通过考试招生27人。按考试招生人数的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为365分,凡报考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分数线的合法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三、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视频会议精神,按照《江西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4月8日上午9:00-12:00专业课笔试,4月10日8:30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五、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应届生的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的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考生须在5月30日前提交《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须加盖有关公章;
5.考生完整阅读《江西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亲笔签名。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与分值构成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其中:
1.综合素质面试的内容包括:
(1)思想品德。复试小组成员以现场提问的方式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2)专业知识。复试考生以现场抽题的方式回答专业知识问题;(3)本科学习情况。具体参考考生的本科学习成绩及获奖情况等;(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2.综合素质面试的分值总分100分,具体构成如下:
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20分) |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30分) |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30分) |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20分) | 总分 (100分) |
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 15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
八、总成绩排序、录取
1.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2:1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2.5+复试成绩÷2.5。
2.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少骨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资格。复试结果、总成绩排序及拟录取名单将通过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3.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
九、体检
复试线公布后至所有复试环节结束前,可到江西财经大学校医院体检,拟录取考生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816790
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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