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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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细化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的事项说明
为完善研究生管理制度、增强研究生创新意识、活跃研究生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征求导师和研究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江西财经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2014年9月修订版),特对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制度细化说明如下:
一、评分与评优
1.每场学术报告会如出现相同最低得分并影响末位淘汰时,由评审专家对相同最低得分者重新打分决定。
2.每场学术报告会可评定一名优秀,一般为该场得分最高者,如出现相同最高得分,由评审专家对相同最高得分者重新打分决定;是否评定优秀由评审专家决定,宁缺勿滥。
3.每场学术报告会优秀者将由学院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可在评优评先时视同一项院级奖励。
二、检测与处理
1.对通过学术报告会的研究生(含重新报告通过者)在所有场次(含重新报告)结束后统一进行论文检测;未通过学术报告会的研究生不予检测,直接按第6条处理。
2.检测内容以各场次学术报告会开始前提交的论文材料为准,考核结束后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的论文不予接纳。
3.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小于15%(含),视为通过检测,但仍需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后交学院存档(下同)。
4.文字复制比在15%-50%之间,视为不通过检测,要求限期一周修改后再次检测。如再次检测文字复制比小于15%(含),视为通过检测;如仍未达到要求,则按如下第4条处理。
5.文字复制比在50%(含)-70%(含)之间,视为不通过检测,要求限期一周修改后再次检测,并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如再次检测文字复制比小于15%(含),视为通过检测;如仍未达到要求,则按如下第6条处理。
6.文字复制比大于70%,视为严重抄袭,直接认定学术报告会不予通过,并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如需获得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2个学术报告与交流学分,在满足学院科研考核要求的基础上必须再次至少达到如下科研要求之一:
(1)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或导师第一作者)1篇专业学术论文(以校科研处刊物目录为准);
(2)主持完成1项校级或校级以上研究课题(以通过鉴定为准);
(3)参与完成1项省级或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要求排序前五或独立撰写至少两万字的研究内容;
(4)参与完成公开出版的专业教材或著作,要求至少独立完成一章;
(5)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至少1次,且必须提交学术论文并入选会议论文集或在会上宣讲论文。
(6)独立或第一作者开发经学院案例中心验收的规范教学案例1篇(原创或改编案例均可)。
工商管理学院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