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研究生缴纳教材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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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图采报字[2011] 3号文件规定,请及时通知2013级研究生做好新学期教材缴费工作:
一、研究生(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入学时必须缴纳教材费,由校财务处在新生报到时统一收取。2013级研究生新生教材费缴纳标准为每人300元。
二、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所开课程必须统一选用教材,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以自主选购教材。
请各学院、研究生院务必通知2013级研究生,按时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9月7日至8日
缴费地点:蛟桥园北区综合楼一楼财务大厅
             麦庐园和庐公寓一楼财务科
 
图书教材采购供应中心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