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择优推选参评2012年全省优秀博士论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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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接《赣学位〔2012〕11号》文件通知,为促进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今年继续开展全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在本校范围内进行选拔,择优推选参评省优秀博士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博士培养单位按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0日期间授予博士学位人数15%的比例推荐(四舍五入),不足一人按一人推荐。

本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攻读博士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论文推荐限额

各博士授予单位限报一人。

三、需报送的材料

需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1、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每篇论文对应的江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15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3)、作者简况表(附件4)。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一式一份,请于9月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部学位科。

2、电子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2)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特别提示:以上电子文档请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每篇论文一个文件夹,并以“学科名称_单位名称_作者姓名”命名。)

以上电子文档请于9月5日前与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研究生部学位科。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以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应与授予学位的学科一致。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经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相应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因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而产生的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3、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由单位保密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4、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研究生部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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