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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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由于今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程序与往年有所不同,即申报高教系列职称(教授、副教授)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需经过学校高教系列专家推荐委员会推荐,直接经党政联席会推荐上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高评会”)评审,因此今年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本日起从人事处主页师资工作中下载省人保制厅制定的正式表格填写,具体事项如下:
1、下载附件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下载附件二:《填表说明》,请仔细阅读。
3、下载:(表一)《省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二)《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注意:表上的时间统一改为2012年9月10日)。
4、交表时间:2012年9月18日前(请务必按时,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5、补缴费用: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文件:按高级350元/人、中级150元/人标准,申报教授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每人需补交评审费150元;申报副教授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每人需补交评审费200元;申报讲师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每人需补交评审费50元。
人事处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