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时间:2014-06-13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阅读量:
各位老师:
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心系江财工商学院案例中心的战略合作伙伴,现公开招聘兼职案例研究员,在规定期限内撰写收录“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的管理案例,并通过北京华图新天公司全球案例发现系统向全国范围推广。
请意向的老师(或硕博研究生,含MBA)6月底前将申请理由(为什么申请、为什么合适等)、个人简历、最能展示本人研究与写作能力的一篇代表作(不限题材和内容)以及至少一个具体案例的开发计划(或个人案例研究兴趣方向及计划)提交学院案例中心,由中心初审后推荐清华确定聘任。
附: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心招聘兼职案例研究员
工商管理学院案例中心
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心招聘兼职案例研究员
基于本案例中心建设全国一流工商管理案例库和案例教学交流推广基地的使命,为尽快提高高质量工商管理教学案例的开发和收录规模,本案例中心特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兼职案例研究员。
工作要求:根据兼职研究员自己的时间安排,在案例中心规定的期限内,撰写可以收入“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的管理案例。兼职研究员既可以撰写自己熟悉、自己感兴趣的企业管理案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撰写由本案例中心提供线索的企业管理案例。
招聘对象:对教学案例开发与中国管理实践研究有兴趣的各界人士
• 商学院各专业在职教师
• 资深财经记者;国内研究机构研究员
• 清华经管学院MBA、EMBA学员、校友
• 其他商学院MBA、EMBA在校生;各高校管理类、社科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 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的退休人员
• 有管理经验、闲暇时间、研究基础的校外在职人员
招聘数量:不限
招聘及工作流程:
1)应聘者将申请理由(例如为什么申请、为什么合适等)、个人简历以及最能展示本人研究与写作能力的一篇代表作(不限题材和内容)提交本案例中心;
2)接受邀请的兼职案例研究员应聘者将至少1个具体案例的开发计划(或个人案例研究兴趣方向及计划)提交本案例中心;
3)本案例中心根据这些案例开发计划,决定应聘者是否可担任兼职案例研究员(首次聘任期1年);非商学院教师的兼职案例研究员需要自行找到愿意指导相关案例及教学指导说明(Teaching Note)的合作教授。合作教授可以是清华经管学院的,也可以是其他商学院的,包括国外商学院的;
4)本案例中心与兼职案例研究员签订基于其合格的一个案例开发计划的案例开发合同,明确案例开发的目标(在什么课程使用,主要用于什么问题的讨论)、案例类型、行动计划与时间安排等事项。开发过程中本案例中心将提供一定的专业指导和帮助,跟踪检查案例开发项目进度;
5)兼职案例研究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案例与教学指导说明及企业授权书等相关文档(均为中文版),通过“案例指导委员会”盲审并修改后被“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接受,本案例中心将按合同规定,一次性支付兼职研究员案例开发稿酬;
6)提交案例的版权属于清华经管学院。案例作者拥有案例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个人教学与研究活动中的案例使用权。案例的商业性应用必须事先经过清华经管学院同意;
7)本案例中心有权选择“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所收录案例,根据课堂应用需求加以二次创新,或者针对国际管理教育市场需求加以英文翻译;
8)成功完成第一个案例开发项目的兼职案例研究员可继续提交新的案例开发计划,本案例中心将就合适的案例开发项目直接与其签订长期案例开发合同,后续步骤同上述4-7项;
9)本案例中心拥有以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如需咨询,请联系:
张弘博士(行政副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工商管理案例中心)
010-62772086;zhanghong@sem.tsinghua.edu.cn